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永春县扶持粮油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永农规〔2025〕1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永春县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函》(永农函〔2025〕27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积极组织申报、验收公示、汇总上报、县级抽核,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符合条件的主体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7月21日—7月25日)无异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经研究,现将34.81万元的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下拨给你们,资金从永财预〔2025〕1号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专款专用,以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稳步发展,附件:1.2025年永春县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2-1.2025年永春县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撂荒复耕种粮任务清单2-2.2025年永春县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规模化种植水稻、玉米、甘薯任务清单2-3.2025年永春县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规模化种植水稻、玉米、甘薯任务清单3.2025年永春县粮食生产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资金绩效目标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2025年8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