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文件,经研究,拟对福建永春香百年运营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魁星香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实施的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拨付补助资金6万元(详见附表),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23883411附表:1.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拟补助资金(第三批)一览表2.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拟补助资金(第三批)绩效表永春县林业局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