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的企业/事业(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其中:见习期满留用率低于50%的补贴80%,路南区就业服务中心,1家单位共接收19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申请就业见习补贴91520元,复审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需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9152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与信息股,联系电话:2869908附件:2025年区本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汇总表(第一批).xls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