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根据《贵州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等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盖章纸质版留存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查,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1.创新型中小企业须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先通过“数字化水平评测”窗口进行自评后,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参与申报,并按照《实施细则》,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于2025年10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联系电话:0851-8866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