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5年陕西省博士后设站资助和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设立工作通知如下:一、博士后设站资助(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二)资助标准根据《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陕人社发〔2024〕22号)有关规定,对2022年至今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三)申请条件1.申请单位必须是经全国博管办或省人社厅审核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基地,2.申请单位必须设立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部门),(四)申请程序1.流动站设站单位须提交进站人员信息汇总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2.工作站和创新基地须提交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三方协议,二、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一)申报主体及条件1.申报主体企业,(4)单位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或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二)申报程序1.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附件),2.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4.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三、有关要求1.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博士后设站资助和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2.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要对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材料认真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