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平顶山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电子邮箱:pdskjjr2020@163.com联系电话:0375-3977130附件:平顶山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5年8月19日平顶山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争取河南省“科技贷”资金支持,平顶山市科技局联合平顶山市财政局启动平顶山市科技贷款贴息工作,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技贷款贴息资金,是指每年对上年度已纳入河南省“科技贷”业务的科技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适度补贴的资金,第四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市科技局负责具体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贴息资金的预算与保障,第二章支持对象第五条申请贷款贴息的科技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注册地在平顶山市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二)首次获得科技贷款支持且已按时还本付息的科技企业,(三)企业须承诺申报财政科技贷款贴息资金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可查,第三章贴息标准第六条科技贷款贴息金额遵循以下原则:(一)企业获得科技贷本金核算上限为1000万元,第八条科技贷款贴息采取后补助方式,第四章提供材料及申报流程第九条申请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一)科技贷款贴息申请表,第十条申报流程:(一)市科技局发布科技贷款贴息申报通知,市科技局编制科技贷款贴息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