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认定办法》(珠科创〔2022〕87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就延长项目申报期限事宜通知如下:一、延长申报时间为进一步加快境内外科技创新资源汇聚珠海,促进我市异地创新中心建设和规范发展,为申报单位预留更加充分的准备时间,经研究决定,将原定项目申报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25日17:00,二、其他时间安排(一)各区(功能区)形式审查时间:8月26日,(二)市科技主管部门复审时间:8月27日—8月28日,(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安排,由申报单位于8月29日交至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于9月1日前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特此通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