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单位:为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工作,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进行命名,二、申报条件(一)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具备以下条件的,8.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二)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园区: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雇主工作组织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3.园区内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可向所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审核,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织对新申报用人单位和园区进行现场考察,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成员单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四、工作要求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加大监管力度,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协助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做好创建活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