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23〕388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3〕1号)以及2025年度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现就2025年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支持具有成长性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二、支持对象和标准(一)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入选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名单的企业,每个企业同一梯度类型至多获得一次专项资金支持,(二)各区初审1.企业所在区的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由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认真审查,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本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天津市2025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三)第三方评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第三方对申报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四)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组织实施的通知和资金分配结果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予以公开,应全额收回已拨付的服务业专项资金:1.企业发生重大违法情况、失信情况、安全生产问题等,三年内不得给予资金支持,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要严格遵守《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企业账户存根2.承诺书3.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4.天津市2025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2025年5月14日(联系人: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