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文化馆、各镇(街):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2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表1),专项用于文化馆(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前已提前下达资金(闽财教指〔2024〕111号)本次相应调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入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资金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将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开展我区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并按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附件1:2025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7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5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补助单位分项资金补助已提前下达金额(荔财教〔2025〕4号、闽财教指〔2024〕111号)下达补助金额备注本次下达收回提前下达1荔城区文化馆10910-9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2镇海街道2.52.252.5-2.25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3拱辰街道2.52.252.5-2.25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4黄石镇2.52.252.5-2.25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5西天尾镇2.52.252.5-2.25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6新度镇2.52.252.5-2.25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7北高镇2.52.252.5-2.25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合计2522.52.5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