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76号)和《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61号)的要求,为做好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购买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的资信服务、支持企业投保境外投资保险,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企业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申报指引》(附件1)准备申报资料,纸质资料请严格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申报材料筛查清单》(附件2)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同时请提交与最终版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请各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抓紧时间进行申报工作,于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提交,四、注意事项我局委托江门市外经贸会计和科创服务协会进行材料收集,本次资料提交需要提前登记,其中“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不需填写登记,附件:1.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申报指引.zip2.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申报材料筛查清单.zip3.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4.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pdf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