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5〕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84家参保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拟按2024年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中小微企业)、30%(大型企业)给予稳岗返还,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0870—3033676),附件:2025年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