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入园企业当年度产值在5000万(含)以上1亿元以下,且增速超15%的奖励5万元;当年度产值在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且增速超10%的奖励10万元;当年度产值在5亿元(含)以上,(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局)5.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奖励,(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局、商务合作局、财政金融局)三、物流(寄递)企业发展奖励6.品牌创建,单个物流企业奖励上限为100万元,(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局)七、外向型经济奖励13.鼓励外贸企业发展,且当年度到位资金达到10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园区内企业转入专利5件以上奖励1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