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按要求公开遴选贴息项目,沧州市2025年第二批渔业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要求如下:一、贴息对象从事渔业捕捞、水产品养殖、加工等活动的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二、贴息范围与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而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贷款资金应重点用于满足渔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生产资料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渔船更新等固定资产设备建设更新等),三、实施流程(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与银行贷款主体一致,(二)申报材料1.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包括:(1)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申报贴息资金的,在第一次申报成功后再次申报后续期数的只需提交“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和“归还同笔贷款的利息支付凭证(银行盖章确认)”,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按实际贷款金额、补助期限和贴息比例测算农业经营主体应享受的贴息总额,将“渔业产业贷款贴息台账”(见附件2)及正式请示(请示内需包括县局初步认定合格经营主体的具体贴息金额)盖章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按照农业农村部“依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登录融资项目库(https://apfp.agri.cn),联系人:计划财务科马妍联系电话:0317-2176656邮箱:Ljsm2021@126.com附件:附件1.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2.渔业产业贷款贴息台账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15日[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