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5〕1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灵寿县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县粮改饲项目资金577万元,收储青贮玉米不少于4.2万亩,储存量不少于10.5万吨,现将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灵寿县区域内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二、支持环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以实际收储量为标准,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饲用小黑麦、甜高粱、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进口除外),三、申报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8月17日请相关单位按期如实填报《灵寿县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申报表》,持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账户证明资料原件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由于该项目实施期短、季节性强,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许军合任艳峰联系电话:82518788附件:灵寿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12日灵寿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