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验收情况,相关情况通知如下:1.对“小越街道新宅村、小越湖村新建物业用房”等8个项目给予结算补助,补助资金823.8万元(详见附件),2.对“道墟街道新屯南村、庙桥村联建物业项目”等5只项目给予进度款补助,补助资金820万元(详见附件),在本次补助到位后要抓紧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及时整理收集项目结算验收资料,4.项目完工后,要按程序抓紧做好招租工作,招租完成后第一时间报告出租相关情况,及时收集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资料,项目绩效补助款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超过时间的,取消项目绩效补助,此资金作专项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