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文件要求,经县就业中心、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对2025年符合返还条件的453家市场主体(第一批)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18-6835030附件:咸丰县2025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一批)拟拨付名单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