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新乡市馨香书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印发,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3月31日新乡市馨香书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新乡市馨香书坊的监督管理,一、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市馨香书坊的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工作,三、由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馨香书坊运行服务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组,新乡市图书馆配合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并参与馨香书坊运行服务与管理的监督工作,各县(市、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对本行政区域内馨香书坊巡查1次,各县(市、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对馨香书坊的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督查内容,由新乡市图书馆指派专人负责对主城区馨香书坊开放时间、进馆人次、借阅册次进行远程监控,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每月在全市文旅工作群中对主城区馨香书坊运行情况进行发布,由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该馨香书坊所在县(市、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警告通知,由所在县(市、区)文旅行政部门经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所在县(市、区)文旅行政部门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意后,六、新乡市图书馆每季度对主城区馨香书坊管理员集中培训1次,七、各县(市、区)图书馆应当建立馨香书坊文献和设备盘点制度,馨香书坊管理者每月盘点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