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61号)要求,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二、申报程序和材料(一)按照企业申报项目材料清单及指引(附件4)准备申报资料,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请以“企业简称+市资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发送到我局邮箱,(二)同一企业(单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实际经营地址,(三)企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三、资料提交联系方式以上所有申报资料须在2025年9月10日前报送到我局对外经济管理股(地址:蓬江区政府6号楼9楼901室,附件:1.《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61号)2.江门市2024年重点展览计划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4.企业申报项目材料清单及指引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25年8月14日附件:1.附件1:《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61号).pdf2.附件2:江门市2024年重点展览计划.xls3.附件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pdf4.附件4:企业申报项目材料清单及指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