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2023年度和2024年度大专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补贴适用对象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我区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应届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为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以未缴纳养老保险为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申报补贴的大专毕业生所在企业,派遣到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因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务,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均不在享受政策范围内,二、申报补贴时间段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三、补贴待遇标准为应届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到符合“一、政策适用对象”中条件的我区企业工作开始,在我区企业工作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申领补贴),4.《清河门区2023、2024年度大专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五、申报程序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5日,申报人将材料送至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306,联系人:孔月联系电话:0418-6011506附件:清河门区2023.2024年度大专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xlsx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