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四)单位申报项目需明确本单位实施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科普项目与其他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不查重,符合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四、申报推荐(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二)推荐方式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审,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省属本科院校、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即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项目,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三)申报推荐要求1.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项目,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邮编:410013附件:1.科普专项申报书2.科普专题项目(第一批)指南(5)(1)3.科普专项申报书(科普作品创作类)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