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有关就业见习补贴的规定,安康市幼儿园等37家单位向我中心申报了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中心初审、复核,最终拟认定安康市幼儿园等37家单位136人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226.16万元,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等10家单位向我中心申报了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中心初审、复核,最终拟认定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等10家单位14人符合享受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补贴金额0.42万元,现将上述单位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创业就业服务科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受理电话:0915--3356615附件:1、安康市市本级2025年第二批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2、安康市市本级2025年第二批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