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建筑面积6266.05平方米,厂区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由60199.31㎡变更为65473.05㎡,总建筑面积由59818.01㎡变更为72617.66㎡,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05464.80㎡变更为118410.98㎡,总建筑面积由6266.05㎡变更为5070.45㎡,3.食堂建筑高度由9.30m调整为15.65m,7.消防控制室建筑高度由4.50m调整为5.15m,本次申请变更总建筑面积由6266.05平方米(地上面积4554.85平方米,变更为5070.45平方米(地上面积4933.65平方米,计容面积由6751.81平方米变更为7026.80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274.99平方米,邮编:570100;③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进行咨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