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镇(街)经发办初审、区经促局复审等程序,我局确定3家企业通过审核,现将申报2024年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评审结果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经济促进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7个自然日)联系人:孙晓娟电话:0757-86293692附件:2024年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评审结果公示表.xls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