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请各州(市)科技局切实做好入库企业的排查、组织动员与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8月2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二、培育库入库申报(一)入库对象及条件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中断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经申请直接纳入培育库,省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团队和技术成果持有人来滇设立的科技型企业直接纳入培育库,3.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及培育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二)办理流程培育库入库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入库申报企业的审核和推荐备案工作,省科技厅复核汇总形成拟入库建议名单,三、工作要求(一)申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责任主体,适时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整理形成《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入库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于2025年9月3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入库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