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管理系统,第六条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分主场、副场,指引评标委员会成员至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机位,第九条网络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按规定设置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在线协商讨论,第十条因断电和网络、系统、设备等故障原因导致主场或副场评标活动无法进行的,相应评标费用按规定支付,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形成评标报告、完成评标资料电子签名并经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场,第十二条建立评标费用在线支付系统,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的评标费用按照规定标准通过在线支付系统支付,第十三条网络远程异地评标需要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的,第十四条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结束后,第十五条开展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第十六条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网络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管理系统、评标费用在线支付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牵头建立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