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对就业帮扶车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吸纳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使用省级衔接资金对吸纳就业机构进行奖补,奖补金额分别不超过实际支付报酬的40%(监测对象)、20%(其他脱贫人口),云南汇竹食品有限公司向其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联合审核通过,现对云南汇竹食品有限公司拟发放吸纳就业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7日(共5天),在此公示期间如社会各界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姓名,并提供确切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0870-3041906,0870-3041900,附件:大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