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机关事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浙市监标准〔2025〕3号)的规定,决定筹建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积极参加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五)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工作程序及要求(一)每个单位可推荐1-3名委员候选人,候选委员需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候选单位委员需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登记表》(见附件2),(二)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四)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应根据规定,对委员和单位委员候选人推荐资料进行审查,提出第一届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四、联系方式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叶从丹,附件:1.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x2.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登记表.docx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