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5号)和《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3〕28号)有关要求,助力全省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以上优化内容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已备案的院士工作站标牌无需更换,明确专人负责院士工作站日常管理,做好为院士及其团队的服务工作,完善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机制,搭建好各类创新平台,加快创新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备案单位院士工作站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在院士工作站科研条件改善、项目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请通过备案的单位按附件要求自行制作标牌,附件:1.2025年度第五批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名单2.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标牌规格及要求说明附件下载:1.2025年度第五批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名单.docx2.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标牌规格及要求说明.docx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