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二批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17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三批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230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景企服〔2023〕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查、政府网公示后无异议,确定浙江奥工科技智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省创新型企业奖励条件,依据政策每家企业奖励3万元,共计15万元,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附件:景宁县2025年鼓励企业提质增效奖励名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