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第三批)按照《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2〕6号)和《邯郸市商务局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邯商建设字〔2022〕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2024年确定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按照符合奖补范围内实际投入资金的50%进行奖补,县级物流中心奖补金额最高不超500万元,每个乡镇商贸中心奖补金额最高不超80万元,经项目承办企业申请,北京京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结合第三方阶段性验收报告,拟奖补淘丰良品(河北)贸易有限公司19.3万元,经项目承办企业申请,邯郸市盛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专项审计,结合第三方阶段性验收报告,拟奖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馆陶县分公司145.2万元,公示期自2024年7月10日至7月14日,监督电话:馆陶县商务局0310-282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