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建字〔2025〕1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下同)和推进前期工作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一、参与评价的从业单位范围参与我省水运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一)参评项目范围以下项目(详见附件1)及相关从业单位按规定参与2024年度信用评价:1.部、省批复初步设计(含委托地市批复)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参评单位或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可根据管理范围提出参评申请(见附件2)报厅审查,(二)参评从业单位资质范围参评设计企业需具有水运行业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参与水运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三)无参评项目自愿参评水运从业单位无广东省内参建项目或其参建项目不符合参评范围但自愿参加评价的,咨询企业参评项目可按有关要求自行提出申请并经省厅审核同意后参加本次信用评价,并通过“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生成的自评材料打印盖章后送所从业的在建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复评,建设单位自评材料和对其他从业单位的复评材料于2025年2月24日前报建设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由其对建设项目的参评单位信用自评情况进行审核,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及时通知本次评价范围内的从业单位参加评价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材料时书面说明情况并在系统中设置为不参评,(三)信用评价工作通过系统和书面材料同步进行自评、复评、审核(查),附件:1.2024年度水运工程信用评价项目清单2.参加2024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申请表3.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行为情况汇总表4.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申请信用加分审核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1月6日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ofd2.附件12024年度水运工程信用评价项目清单.docx3.附件2-42024年水运信用评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