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广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做好我区晚造水稻机种作业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根据《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机化作业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请在我区辖内开展2025年晚造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作业服务的组织(个人不能申报),于作业服务结束之日起15天内,填写完整申请材料,报送服务区域所在镇(街)农业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我局审核存档,相关材料最晚于9月10前报送我局,联系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何光华,联系电话:82111771,附件:1.附件1.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2.附件2.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机化作业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