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管工科〔2021〕102号)要求,2025年度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单位申报、专家现场考察评审,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会商,认定济源市超光传感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的研发机构符合条件,同意建立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健全完善研发经费管理制度、创新激励和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自主权,及时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各单位要参照省级平台标准逐步建设提高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平,尽快升级为省级研发平台,附件:2025年度建立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