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务工要求及奖补政策(一)务工要求1.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二)奖补政策对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三)申领程序1.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负责人将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花名册和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提交当地人社部门,3.符合条件的,将奖补资金发放到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企业账户,二、返乡创业奖补政策(一)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人员,可按照5000元标准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3万-1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评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评定为优秀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三、外出务工交通补助(一)领取条件1.甘肃籍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二)补助标准1.跨省就业:每年按照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2.省内县外就业:每年按照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务工作站或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并提供以下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对于符合其它条件,但暂时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待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返乡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