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平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2号)下达我市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30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监管资金30万元、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为加快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发展,现下达2025年我市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30万元,其中:云霄县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监管项目30万元、平和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资金100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各地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州市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完工验收,建设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审定批复,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验收,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验收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附件:1.2025年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分配和任务表2.2025年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漳财农指〔2025〕17号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