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第七届自治区质量奖,共有符合申报条件的2家单位和1名个人(名单附后)提交了申报材料,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现将申报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第七届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奖申报名单序号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类别1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单位2宁夏大窑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单位3周小军(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申报单位(个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线索,以便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联系电话:0952-20127692033315(传真)电子邮箱:zljgk2019@163.com地址:石嘴山市科技信息中心10楼邮政编码:753000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