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8-07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可以同时申报2025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在“青岛政策通”平台设置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在线填报《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于8月8日起开放,积极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由市民营经济局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2.“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85017188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