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各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5〕259号)要求,现征集我市2025年商贸流通业发展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项目储备库,各县区、园区要对照支持方向和要求,建立商贸流通业发展项目储备库,具体政策项目详见皖商办流通函〔2025〕259号(附件1),各县区、园区要综合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确保2025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宣传到位,三、规范材料报送,请各县区、园区于2025年9月1日前将第一批项目储备库(附件2)盖章报送至市商务局,同时报送一名联络员,后期每月报送一次,附件:1.《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5〕259号),附件1-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的通知(1).pdf2.省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储备库(2025年度),附件2-省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储备库(2025年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