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公开择优遴选1个农民合作社和2个家庭农场进行项目申报,具体方案如下:一、遴选范围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农民合作社: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摸底范围的农民合作社,获得县、市级示范资格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农场主征信良好的家庭农场,二、申报条件支持申报经营主体在符合遴选范围基础上,执行《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状况,农民合作社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有申报意愿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向县级农经部门提交《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书》、《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书》,县级农经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相关资料,县级农经部门将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市级农经部门审核县级实施方案及拟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相关资料,四、资金用途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需向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提交《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书》、《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