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将启动2024年度普陀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事业部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相关政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总部型企业,二、支持方向1、对国家、上海市新认定的跨国公司投资性地区总部和管理性地区总部以及事业部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2、对市新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在本区购买、自建或租用办公用房自用的,给予最高不超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并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企业和机构;2、单位符合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事业部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相关条件,四、申报材料1、《普陀区总部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样张附后)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样张附后)3、企业营业执照4、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事业部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的批复(市商务委认定文件)5、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合同、发票,将《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扫描成不大于1M的PDF文件,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http://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五、申报流程1、企业申报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受理),六、资助方式对区内经市级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事业部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经审核、公示准予扶持后,七、其他事项1、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普陀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项目申报事宜,附件:1、普陀区总部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普陀区商务委员会2025年4月3日相关附件附件.doc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