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申报入库有关工作,二、支持时间资金支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相关建设支出的付款和发票开具均需在资金支持期限内完成,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省级资金支持,三、支持方向资金支持我省口岸基础设施、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建设和改善项目,支持广东“单一窗口”升级扩容及智慧口岸建设项目等口岸建设方面,1.对纳入国家和省口岸发展建设规划项目、口岸开放重点项目查验配套设施建设,2.对深化口岸通关模式创新、改造升级口岸设施、提升口岸通关能力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项目予以重点支持,3.对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口岸资源整合、广东“单一窗口”升级扩容、智慧口岸建设、口岸综合管理、应急指挥能力提升等工作予以重点支持,4.对落实国家和省部署的重点工作予以支持,四、项目申报材料1.申请文件(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方案、预期效益、绩效目标、资金来源方案、申请口岸建设事项资金数额、使用范围和完成时限等),4.《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入库项目申报表》,7.申报项目文件需由所在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盖章,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盖章纸质件、扫描件PDF文件、电子文档)报我局口岸管理科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