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鹤山市柔性引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鹤人社〔2022〕13号)文件规定,现收到鹤山市柔性引才补贴申请1份,经审核,符合补贴发放要求,拟发放补贴金额共3.84万元,现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姓名引进单位引进时间补贴时段拟补贴金额(元)耿远明鹤山市人民医院2023112023.11.1-2024.10.3138400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7日至8月11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0-8933101,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