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精神,经永宁县就创中心审核通过,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永宁县2025年第二季度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间: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监督电话:0951-8778050,0951-8011461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宁县宁丰北街和永康路交叉路口处)附件:永宁县2025年第二季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示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