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统筹、协调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及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四)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经营活动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住宿业、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经济发展工作,(五)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广播电视体系安全和保卫工作,(十)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扶持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