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等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1.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联合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共同申报,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且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拟建或在建项目,2.运行阶段试点项目,且已投入使用满一年的运营项目,并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cjzxgreen@zjj.sz.gov.cn,对于拟建、在建项目,对于已建、运行项目,按照试点项目要求运营管理,为我市国际国内绿色低碳先进标准融合集成应用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运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电话:83789895,电话:83789693,附件:深圳市绿色低碳国际先进标准集成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