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5〕119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具有明确的建设主体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须在阳山行政范围内,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参与建设,具有维持工作站日常运行和服务特派员开展工作必要的设施条件,(三)组建专业的运行团队工作站实行本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下的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应为在当地具有资深服务经历的农村科技特派员或农业科技人员,能够组织、协调、服务管理本地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有产业科技对接、特派员服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能力,工作站建设主体应与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签订建设协议书,工作内容及考核成效经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提交有关材料(附件1、2及其佐证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技管理股,附件1阳山县农村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模板)zhs.docx附件2阳山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可行性报告(模板).wps附件3阳山县农村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