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的有关贷款贴息政策,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32家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贴息合作银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联系电话:022-58832919附件: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贴息合作银行名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5日附件: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贴息合作银行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