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3〕1号)和相关规定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19-2024年度获资金支持的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项目,二、验收内容(一)项目实施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三、验收流程(一)网上填报,项目单位点击进入“河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xt.hnkjt.gov.cn/”后,下载验收报告模板并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在线提交报告及所有附件材料,项目验收结果由省科技厅、财政厅根据专家意见研究确定,四、有关要求项目验收是检验项目实施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环节,对照预定实施内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填报材料须真实可信,项目单位须在预定完成期限前,五、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张磊0371-86230658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丁军锋0371-65802522附件:1.河南省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2.河南省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清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