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海口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海科工信字〔2023〕5号)《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经实地核查、行政决策等程序,形成考核评审结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我局,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加盖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4楼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电话:68724667附件:绩效考核评审结果汇总表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8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